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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682股转板上市规则及规则

发布时间:2023-08-13 13:04:49 股票

834682股转板上市规则及规则涉及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审议、企业资格要求、股票发行上市条件、股票交易权限、信息披露规则等内容。

1.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要求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超过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若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应达到10%以上。

2. 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

转板公司在申请转板上市后,如发生应披露的事项,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企业资格要求

企业必须在新三板市场上连续挂牌满一年,并符合北交所的上市条件。

企业必须在新三板市场上连续三年实现盈利,并符合北交所的上市条件。

4. 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条件

转板上市的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上市条件。

5. 股票交易权限

83开头的股票属于股转系统股票,网上开户一般只开通深A和沪A账号,需要开通新三板权限才能进行交易。

交易43、83或87开头的股票也需要开通新三板权限,个人和机构开通条件和方式有所区别。

6. 信息披露规则

转板上市信息披露规则借鉴科创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的内容,适当精简和优化了申报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

制定了三项指引,主要考虑了转板公司的特点。

7. 转板上市程序

转板上市是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

上交所、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8. 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包括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这些规则和要求对于企业在转板上市过程中的条件、权限、审议和信息披露具有指导作用。企业需满足上述要求,才能够顺利完成转板上市。符合规则的转板公司将能够获得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市场认可,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